作者:李展鵬
「沒有MJ用音樂為黑人贏取的文化軟實力,未必有奧巴馬今天的政治硬實力。」《明報》專欄作家區聞海這樣說。這句話道破了一個事實:流行文化的背後,往往牽涉千頭萬緒的政治社會問題。
米高積遜去世,馬上令人聯想起麥當娜,一男一女,是八十年代流行文化的一皇一后,那種代表性有點像華人世界的梅艷芳與張國榮。談論他們,當然可以分析他們的舞台魅力、明星特質、卓越成就,然而,這幾位巨星有一個共同點,也就是當他們似乎只是為大眾提供“娛樂”的時候,他們其實背負著政治的力量。
他們的歌,打不進曼克頓
談米高積遜與麥當娜之前,不如先來回想數年前的一部荷里活片《夢幻女郎》(Dream Girls)。這部看似沒什麼社會性的音樂電影,其實敘述了六十年代的一群黑人歌手樂手如何飽受歧視:他們唱的歌無論有多好,都只能在黑人的電台播放,這種頻道的覆蓋率非常有限。電影有這樣的一幕:他們在汽車上聽到電台播他們的歌,興奮非常,但他們一過了橋,接近市中心曼克頓,就收不到那個電台了。他們在黑人社區已經唱紅的歌,白人並不認識,因此,唱片公司會找白人歌手翻唱這些作品,而以“新歌”的姿態出現。
隨著六七十年代黑人民權運動風起雲湧,這種情況漸漸有了改變。然而,在米高積遜大紅大紫之前,一個黑人還是很難在流行歌壇跟白人爭一日之長短。因此,米高積遜的里程碑意義,就不只是在流行音樂,而有其政治涵義。作家安裕就指出,因為米高積遜的鋪路,提高黑人地位,才會有後來Whitney Houston的紅極一時,而黑人巨星也成了美國文化中一個不可或缺的核心部分。米高積遜的成功之路,其實側面反映了黑人如何在種族歧視中掙扎向前。有趣的是,六七十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是以政壇及街頭為抗爭舞台,但到了八十年代,抗爭場域轉到了流行文化。
如此看來,流行文化雖然有時看來庸俗不堪,但它卻提供社會抗爭與文化變革的土壤。甚至可以說,正是由於它表面的無關重要,因此它有可能悄悄的蘊藏變革力量。在美國,到了今天才有黑人登上政壇的第一把交椅,但在流行文化方面,米高積遜早在廿多年前就已是無出其右的皇者了,流行文化竟比政治走前了那麼多──雖然,到底他本人是否厭棄其膚色而不斷把自己漂白,至今仍有爭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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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在追思會內牧師AL SHARPTON的致辭嗎?他用激昂的語氣道出︰"........ 那些孩子們在他的音樂中成長,當年被michael的歌聲打動的孩子們現在都40多歲了,並且甘願投票選舉一個有色人種成為美國總統 ........."
早在很早以前,我就覺得obama之所以能當上president,全靠michael jackson為黑人殺出了一條血路,否則,我相信今時今日黑人在美國的地位仍然很低等......當然,除了micahel jackson,在歷史上還有一位很偉大的人物---Martin Luther King,他為全美國的平等權而努力,也是很值得人們所讚頌的......
當obama當選時,我曾經有過一刻的奢望,希望他真的能夠為美國黑人爭取平等的對待,做到真正的種族和諧,但可惜,自他上任以來,我看到的是他的不停犯錯,民望不停下跌......要指意他做到種族和諧共處,我相信很難了...有人說,布殊犯的錯更多吧,但要清楚一點,那就是布殊是白人,而obama是黑人這個事實,他的一言一行都時刻關係到整個黑人領域...雖然現在很多白人(普羅大眾)都對黑人的成見已轉淡,但在朝中,還有很多位高權重的人很固執, 仍覺得自己是白人,高人一等...即使當年MJ, 又或之後好多黑人歌手/演員好似終於可以打入白人世界,但全因為利益作逐, 你有利用價值, 你就可以上位...但是,雖然你可以上位, 但你不可以做第一, 第一一定要白人來當...你做了第一, 我就要把你拉下馬...所以要完全種族融和, 還有很漫長的道路要走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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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ichael, I'll love you till the end of time~
I only want to see your smile not tears~